退換貨商品必須為配件齊全,符合『能再出售』的原則,下列情形或商品恕不適用於郵購退換貨處理:

已超過「消費者保護法」所定時間(以客戶收貨日郵戳或收執聯為憑)。

商品、配件、發票、出貨單、包裝盒、包裝材等任一項缺少。

商品或配件有書寫文字標記、明顯刮痕、保固標簽被撕毀、移除、開啟機器內部等情形

顧問、勞務等經使用過之服務、會員資格或特定授權。

有特別說明無法退貨之商品、特價商品。

親臨門市部選購的商品。

中央處理器(CPU)、記憶體(ROM/RAM)等市場價格變異性大的產品。

經焊接/插入使用過的半導體IC、電子零件、組件、實習套件、線材

商品送達後發生的天災地變、水火災、受潮、虫鼠咬、及人力外力所造成的損傷破壞。